******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定制厨房设备进行询比采购。
1.1 项目名称:2025年南联长春分公司定制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CZ******90。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7.5万元,现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选取1******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提供定制厨房设备,签订2年的框架合同。采购内容、数量及限价如下:
序号 | 物料名称 | 单位 | 规格 | 参考图片 | 质保期 | 采购数量 | 含税单价限价(元) | 含税总价限价(元) |
1 | 铝烤盘 | 个 | 外形尺寸:400*600*40mm,厚度≥1.2mm;材质:全新铝板材;工艺:无接缝一体成型 |
| 3个月 | 50 | 60 | 3000 |
2 | 定制铝烤盘 | 个 | 外形尺寸:460*660*40mm,厚度≥1.0mm;材质:全新合金板材;工艺要求:无接缝一体成型;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定制 |
| 3个月 | 100 | 120 | 12000 |
3 | 定制白钢盘 | 个 | 外形尺寸:400*600*60mm,厚度≥1.2mm;材质:全新304白钢材质;配置:双面配白钢把手;可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定制 |
| 3个月 | 40 | 240 | 9600 |
4 | 白钢水篦子 | 个 | 外形尺寸:条形格栅,500*395*20mm,板材厚度3mm;材质:304不锈钢;工艺要求:焊接牢固 |
| 3个月 | 20 | 380 | 7600 |
5 | 白钢地坪车 | 辆 | 外形尺寸:600*700*200mm;材质:304不锈钢;工艺要求:车架38*38mm方白钢焊接;底部配4个3吋承重万向轮;承重:150kg |
| 3个月 | 20 | 390 | 7800 |
6 | 白钢插盘车 | 辆 | 外形尺寸:615*645*1550mm,车架30*50mm方钢型材,双列10层;材质:304不锈钢;配置:底部配4个可拆卸5吋承重万向轮;承重:600kg |
| 3个月 | 3 | 2880 | 8640 |
7 | 白钢推车 | 辆 | 外形尺寸:1200*200*500mm;材质:201不锈钢;配置:底部配4个5吋万向轮;承重:500kg;工艺要求:40*40mm方钢焊接。 |
| 3个月 | 4 | 1200 | 4800 |
8 | 白钢浸泡池 | 个 | 外形尺寸:900*750*600mm,厚度≥2mm;材质:304不锈钢;载重:1000kg;配置:单侧有把手,池底配4个5吋万向轮,配铜芯不锈钢曲棍下水器。 |
| 3个月 | 2 | 3780 | 7560 |
9 | 白钢单星池 | 套 | 尺寸:外尺寸2000*750*820MM,内胆深500mm;材质:主体304不锈钢,钢材厚度≥1.5mm,外圈304材质装饰板,钢材厚度≥0.8mm;配置:6只支撑腿,安装可调节底腿,一套曲棍下水装置,外加一个4分冷水龙头。 |
| 3个月 | 2 | 4940 | 9880 |
10 | 铸铁炉头 | 个 | 外形尺寸:(内径85mm,最宽外径100mm)*高170mm,具有四分外牙通气孔;材质:铸铁;配套服务:包上门拆除旧炉头、安装新炉头服务 |
| 3个月 | 2 | 560 | 1120 |
11 | 炉灶套泥维修服务 | 次/台 | 现场维修,包工包料,要求工艺平整。 |
| 3个月 | 3 | 400 | 1200 |
12 | 熄火保护装置 | 套 | 型号:改装ZWYC-003;配置:电子保护装置,一个点火针,一个电子按钮开关,一个电磁阀;功能:点火顺畅;配套服务:现场安装调试,施工人员须有技术资质证 |
| 3个月 | 3 | 600 | 1800 |
合计 | 75000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序号 |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定制厨房设备 | 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十四号路与五号路交汇,南航长春配餐楼 | 按采购人订货单分批交货,采购人下单后10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项目。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6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第二节《供应商须知》中第3.4.6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或2023年6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1份及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完整验证截图。)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询比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7】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日【9】时【3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1******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配餐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裴女士,0431-8879 5939
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配餐楼
采购人:******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联系电话:0431-8879 5922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嘉国际机场南航长春配餐楼
联 系 人:孟经理
联系电话:0431-8879 5922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