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储备智能招商技术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3栋1008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HGK25NJTC021
2.项目名称:土地储备智能招商技术服务项目
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预算:人民币96万元
6.最高限价:96万元,超过此金额的按废标处理
7.采购需求:以构建土地储备招商垂直知识库为主线,以土地招商“全要素数字化、全流程智能化、全周期精细化”为目标,基于土地储备“地之云”系统和市局统一的数字基座,收集整理房地产市场数据,构建土地储备招商知识库和知识服务体系,并通过提示词工程提高数据质量和查询效率。建立主城四区土地储备潜力“七老”专题数据库,为招商“智寻”奠定数据基础,助力城市土地价值发掘,推动土地储备招商和管理从经验驱动向数据驱动转型,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8.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2月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5)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25年07月15日至2025年07月21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现场获取磋商文件。
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3栋1008室
3.具体方式:
(1)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磋商文件工本费:1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开始时间:2025年07月25日14点00分;
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5日14点30分。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不接受传真、邮寄):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3栋1008室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3.纸质响应文件一式 叁 份(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正本盖章签字扫描PDF)U盘。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07月2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3栋1008室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考察现场或考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2.公告媒体
(1)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6)进口产品政策
(7)投标担保政策
4.响应文件提交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5.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但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将部分非实质性服务内容转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南京市土地储备中心
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71号
联系人:谢处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58号3栋1008室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