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哈产代采(2025)第0137号 1.招标条件 ******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员工******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银行齐齐哈尔分行员工体检服务,拟体检人数男73人、女108人(具体人数以实际为准)。 2.2项目预算:18.1万元。 2.3服务期限:在签订合同后一年内完成所有体检任务,具体时间双方以订单形式确定。 2.4服务地点:齐齐哈尔市区内(建华区、龙沙区、铁锋区)。 2.5中标人数量:1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所投设备、产品、服务等具有相关服务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且其被禁止参加采购的期限已届满的供应商。 (4)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5)近三年内未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发生过诉讼争议,与哈行系统任何单位合************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黑名单》。 (6)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近三年来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9)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合法的财务报销票据。 3.2专用条款: (1)拟参加本项******医院。 (2)拟参加本项目潜在投标人提供不少于1份近三年(2022年0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完整合同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0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 4.3投标人应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按平台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到对应位置。(上传材料以平台要求为准) 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有限责任公司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交纳账号在线支付、下载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邮寄递交均可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标室排标需要,请各投标人代表在前款(5.2)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文件递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柴先生,联系方式0451-******。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开标室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9.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招标的项目。 10.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齐齐哈尔分行 联系人:刘女士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齐齐哈尔金茂广场00单元01层33号 联系电话:****** ******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柴先生 联系电话:0451-****** 电子邮箱:******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
附件:1-附件开具发票所需信息.docx 附件:电子税务系统发票下载指引.docx 附件: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11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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