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 2310-441500-04-01-929579 | |||
投资项目名称 |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施工 | |||
标段(包)名称 | 汕尾新港区白沙湖作业区公用码头3#泊位工程施工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汕尾市红海湾白沙湖作业区7万吨级公用码头西北侧(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自筹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拟建设1个1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靠泊7万吨级船舶设计和建设),使用岸线长度129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工程、水域疏浚、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水工建******消防及排水、环保、自动控制等配套设施。 | |||
招标内容 | 施工阶段(含施工准备阶段)、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码头工程、水域疏浚、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水工建******消防及排水、环保、自动控制等配套设施。具体工程施工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提供的正式施工图纸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39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20743.3440万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427.31万元,专业暂估价为0.00万元,暂列金额为983.23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且合法有效。 2、本次招标投标人具备以下(1)或(2)项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投标人资格同一标类(或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含),且须以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双方签定联合体协议书。 (5)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录1至附录7。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的沿海70000(或以上)吨级(含结构预留)码头工程施工业绩。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441500/jygg)、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index)、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swggzy/#)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 06月 06日 00时 0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06月 26日 10时 0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 06月 26日 10时 0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人需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标。具体系统投标操作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栏目内的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需先办理数字证书(已办理的无需重复办理),投标人可选择现场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办理地点: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楼),也可选择网上办理移动数字证书,相关数字证书办理指南详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尾市)-服务指南-企业登记办理指引栏目,按照相关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引办理。 | |
开标时间 | 2025年 06月 26日 10时 00分 | 开标地点 | 汕尾市市民服务广场三层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开标室K204D100(318)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南荷包岭汕尾交投大楼 | |
招标人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汕尾市区汕尾大道赤岭段东侧东方明珠小区三栋202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黎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0-******、****** | |
招标监督机构 | 汕尾市交通运输局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该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即线上开标、评标),投标人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完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无须提交纸质投标文件)。 2、该项目为线上(不见面)开标,开标会议按开标的时间,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进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参加线上开标。未在线上准时参与开标的,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3、投标人可登陆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login)“选择建设工程交易”→“选择开标评标菜单”→“选择开标评标子菜单”→找到对应项目,点击“开标会议”查看项目开标过程。 4、开标过程中如有异议,在异议阶段,点击“提出异议”,如无异议,点击“开标确认”,异议时间结束未点击“开标确认”和未点击“提出异议”,视为认同开标结果。 5、建议各投标人使用 360 浏览器极速模式和谷歌浏览器观看开标会议。 6、答疑时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10日前,通过登录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提问,逾期不再受理,按收到时间为准,招标人应当自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即视为送达所有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以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发布为准。 |
附: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 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成员名称)承担 专业工程,占总工程量的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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