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普安县龙吟镇生态清洁小流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普安县龙吟镇生态清洁小流域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以******水务局党组会议纪要(普水党议〔2025〕44 号)(批文名称及文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及省级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按文件比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黔西南州普安县龙吟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普安县龙吟镇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
2.3 招标范围:开展完成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普安县龙吟镇生态清洁小流域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外业踏勘、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和测绘服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开始日期计算,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结束。
2.5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 3000 万元,合同估算价:约94万元。
2.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和贵州省相关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要求,设计成果须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意见补充和完善。
2.7 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联合体资质要求:联合体中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单位为设计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5 月 22 日 09:00 时至 2025 年 05 月 2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有限公司(兴义市五寨安置区14地块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6 月 11 日15:00 时,地点为 兴义市五寨安置区14地块二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应缴纳投标保证金 18800.00 元,□减免/?降幅 84%,实际缴纳投标保证金 3000.00 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8.异议与投诉
监 督 部 门:普安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异议受理部门:******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投诉受理部门:普安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安县******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沿河路16号 地址:兴义市五寨安置区14地块二楼
联系人:夏乾林 项目负责人:张忠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2025年0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