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已由 ******改革局 以 醴发改〔2024〕46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省级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81.69%:18.31%,招标人为 ******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醴陵市
2.3 建设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10万亩,其中新建6万亩,改造4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渠道;田间道路;山塘整修;泵站;水闸;高效节水灌溉;土壤改良;农田林网工程;低压输电线路等。
2.4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34元
2.5 招标范围:①项目区实地测绘测量及勘察、编制初步设计文件(包括初步设计报告、设计图、概算书等材料,要达到技施深度;做好本项目上图入库信息测绘、收集和整理等工作,包括经纬度、边界四至、拐点坐标等);②编制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图绘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含预算深度>);③设计评审(包括施工阶段与验收阶段)及后续服务(包括施工阶段的施工技术交底与施工过程中项目调整、变更设计以及年度结转资金规划设计、竣工验收等);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在醴陵市设立设计项目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跟踪服务,提供技术指导;⑤完成本次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所有必须的其它设计工作。设计范围按招标人指定和实测面积为准。
2.6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7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面积暂定,最终以实体工程辐射面积为准)
2.8 质量要求:工程勘察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工程勘察规范标准要求;工程设计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工程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和湖南省地方标准《湖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DB43/T876-2014)》的要求,且最终通过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评审。
2.9 其他:
3. 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资质:
3.1.2.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资质甲级资质或农林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1.2.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须处于有效期内。
3.1.3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应具有农业工程或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项目总负责人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更换;
3.1.4 业绩要求:■投标人1项 □拟任项目总负责人1项 □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1项 □拟任项目勘察负责人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项)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1.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3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起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分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5.3 投标人应自行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4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如有问题请联系:电话:0731-******或QQ:******76)。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5 月 21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分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在线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30 )分钟内完成。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分平台(******) 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7. 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7.2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网址:******)上发布。
9.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 ******农村局 ,电话:0731-******。
10. 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农村局
地 址:******街道五里墩村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0731-******
(2)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河西村东风组51号
联 系 人:何志平、贺志春、向志春
电 话:0731-******/******
电子邮箱:******90@qq.com
(3)监督单位:******农村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 153 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