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邵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全量化改造运行服务。
服务内容:1、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系统改造。采用“生化+Fenton氧化+深度处理”工艺,改造规模为200m3/d,改造后将实现渗滤液全量化处理,不产生浓缩液。按照“充分利旧、按需添新”原则,本项目拟利旧原一级反硝化池和一级硝化池,改造原二级反硝化池和二级硝化池改造为3座中间水池、2座沉淀池及2座芬顿反应池,改造原浓缩液池为深度处理的厌氧、好氧滤池,更新采购生化系统、污泥脱水间、加药间部分设备,新建芬顿催化罐等。
2、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1)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6889-2024,规范运营垃圾渗滤液处理站,确保垃圾渗滤液处理后达标排放;负责渗滤液处理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站内建(构)筑物及绿地设施的维护管理、站内外卫生和安全保卫工作等;(2)处理工艺为“生化+Fenton氧化+深度处理”,渗滤液处理规模为200m3/d,保证出水水质合格,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标准各指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表2),污泥进行干化后运至填埋场,清液达标后排至排放专管。
3、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维护:(1)负责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对垃圾坝体、堆体等开展稳定安全监测和评估;(2)负责场区截洪沟的疏通与清理;(3)负责进场道路、雨污分流等设施的维护保养;(4)负责场区内覆盖膜的日常维******消防设施的检查及维护更新,并承担相关费用;(8)负责填埋场道路、排水等设施的维护并承担相关费用;(9)场区渗滤液收集及抽排系统的日常维护;(10)场内配置安保人员负责场区安全、防火及所有设施设备和人员安全等;(11)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24)填埋场封场后的相关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对渗漏液导排、导流、地下水等进行监测。(12)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24)填埋场封场后的相关规定(以最新规定为准)外的完成其他运维工作。
服务要求:1、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系统改造:主要针对原有设备和工艺流程进行升级改造,对原有生化池进行改造,不新建构筑物;由于改造后的工艺不再需要使用原有膜处理系统,用电负荷减少,原有配电设备和容量能满足改造后需要;改造后的排污要求仍执行现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
2、垃圾渗滤液处理运营服务:(1)运行管理服务负责提供垃圾渗滤液处理的材料、药剂及其他需要的生产资料;
(2)提供现场管理、运行操作人员,以及其他运行相关的人员;
(3)提供现场的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服务;
(4)厂区范围内的用水用电费用由运营商负责;
(5)提供其他的技术、管理相关服务;
(6)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不包含因设备使用寿命到期而造成损坏)及生化系统培养养护均在运营服务的计价范围之内;
(7)在运营期间,必须严格按渗滤液处理站设备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并保证人身安全。渗滤液处理站的运行日志、化验和监测记录、维修记录及相关处理台帐、污水排放记录表等必须由中标供应商详实记录并妥善保存以备查阅;
(8)在运营期内,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采购人做好环保等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
(9)中标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垃******消防设施及保持周边环境卫生,违者按采购人规定改造和承担违约责任。
3、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维护要求按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执行。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分为改造期及运营期,改造期为合同签订采购人下发开工通知后60个日历天;运营期为改造合格后试运行一个月(试运期间不计费),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下发正式商业运行通知之日起计算运营期,运营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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